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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关于“三湖” 保护治理机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1-07 09:29:3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5日至8月25日,市委“三湖”保护治理机动巡察组对星云湖保护治理情况进行了机动巡察,2022年10月17日,市委机动巡察组向江川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位推动抓整改。江川区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及时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双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常务副组长,区委、区政府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办公室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巡察办相互协作,全力组织协调全区各级各部门有序有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精准对标抓整改。江川区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区委书记普光照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制定《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关于落实市委“三湖”保护治理机动巡察组关于巡察江川区开展星云湖保护治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33个问题,提出80条整改措施,并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整改方案》进行逐条逐项审核把关,确保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压实责任抓整改。结合区级领导责任分工和部门职能职责,将整改任务分解到部门,时限明确到天,责任压实到人。区委书记普光照对整改工作统筹部署、协调推动、督促落实,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和区政府副区长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主动认领并认真推进整改事项,各部门间各司其职紧密协作,形成区级分管领导牵头,主责部门主抓,责任单位配合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推动问题一改到底。

  (四)严格督查抓整改。区委常委会听取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要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跟踪问效,定期对各牵头单位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时限。定期组织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督促主责部门强化加力,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的必学内容,2022年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共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及湖泊保护治理的文件会议精神18次。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万名党员进党校”“万名党组织书记大轮训”中,不断增强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深入开展全民保护星云湖“一进五清”专项行动,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暨星云湖保护治理宣讲539场次,发放星云湖保护倡议书54000余份。在江川电视台开设专栏,对人居环境、湖泊保护治理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并持续督促整改。

  3.强化《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整合执法力量,开展渔政严打行动,办理渔政案件137起,结案136起,维持封湖禁渔秩序。全面启动渔业资源改革工作。

  4.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班子主动认领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整改措施27条,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5.制定大庄河、大街河、渔村河、小街河、周官河5条河道脱劣(防返劣)工作方案,每月对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强化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实,加大河道的日常保洁力度,常态化开展好河长清河行动,2022年10月以来共清理河道297条次,清理库塘51个,清除垃圾950吨,清理湖滨湿地1853亩。

  6.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各级河长巡河工作要求,区委书记、区级总河长带头巡河督导形成“头雁效应”,有力带动各级河长、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认真履职。2022年10月以来各级河长共开展巡河1294次。

  7.印发大寨河、小街河等8条主要入湖河道和茶尔山水库“一河(库)一策”方案,因地制宜,因河(库)施策,提升河流水库管护水平。

  (二)关于履行“三湖”保护治理主体责任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持续推进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完成2022年2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023年计划完成5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翠大线和江通路的主城区段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实现开工建设。推进星云湖流域32个自然村的截污治污工作,其中渔村河流域治理工程中涉及的水月村、三石河村已基本完成截污管网建设。

  2.制定星云湖湿地湖滨带提质改造工程运行管理考核方案,督促项目方强化运营管理,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开展环湖生态廊道周边村庄公厕情况调查,分类对口争取支持,满足游客需求。

  3.积极推进种植结构调整,2022年星云湖流域内完成生态保育型和环境友好型作物种植面积10.78万亩,完成烤烟种植面积3.96万亩。在星云湖流域内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4.59万亩,推广使用配方肥529.5吨,开展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2.5万亩。探索星云湖径流区蔬菜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支持鼓励新型主体规模经营,2022年实施联户规模绿色蔬菜种植1000亩以上。加强对养殖粪污的监管,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执法检查,对流域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和部分村落集中养殖点进行现场检查并督促整改。

  4.强化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工作,加快推进沿湖4个镇(街道)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建设,九溪中转站开始改造施工。每季度对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进行督促检查,拆除下大河咀村鱼鳞坝生活垃圾收集点,停止使用江城镇8个临时堆放点,加快四丫山建筑垃圾及渣土填埋场建设。

  5.完成“两线”落地方案制定和“两线”界桩物理标识工作,安装智慧界桩51棵,一般桩40棵,节点桩4棵。整治星云湖“两违”图斑81个。

  6.稳步推进渔村河流域治理工程,完成坡改梯1000余亩。完成周官河河口康美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并进场施工。

  7.制定出台调蓄带、湿地、河道管理办法,加强湿地调蓄带管理,2022年清理湿地3467亩,清除淤泥1.34万立方米、垃圾1616吨,打捞枯死水生植物等946吨。争取银行融资贷款,星云湖湖外农业用水循环工程实现复工。

  (三)关于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沿湖镇(街道)认真履职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按照《关于开展区级党政机关职责边界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并将相关情况向市委编办、省委编办进行反馈。加强星云湖管理职能职责、体制机制调查研究,配合省市做好星云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专题调研工作。

  2.由发改委牵头,会同住建、水利、环境等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严格核定投资概算,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做好招投标项目的监管工作。2022年审批星云湖保护治理重大项目5个,上报市级审批2个。

  (四)关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主体责任派单制内容,强化日常检查和考核结果运用。加强派驻监督,针对星云湖保护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30余次,现场反馈督促整改问题32个,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4人。

  2.采取“蹲点式”“点穴式”等监督方式,开展星云湖环保治理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抓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对区星云湖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下发工作提示函,对分管领导进行日常提醒,督促问题整改销号。

  3.组建7个监督检查小组,深入到12条入湖河道和沿湖4个镇(街道)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涉湖”问题的线索处置工作,自星云湖“湖泊革命”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结涉及星云湖保护治理问题线索10件。

  4.加大对推进“湖泊革命”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以及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职责不到位等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严格履行好星云湖“湖泊革命”责任追究组工作职责,查处涉及星云湖环境保护案件7件,问责党组织3个、干部6人。

  (五)关于对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和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在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中,将星云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经自然资源部批准并下发使用。推进实施土地整治项目7个。

  2.按照“成熟一家进场一家”的原则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目前星云湖径流区19座历史遗留矿山中已完成主体工程15座。

  3.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湖泊保护等工作,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工作,2022年共发出督查专报15期,《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派单表》15期,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以督促改。制定《星云湖“湖泊革命”督导检查制度(试行)》,由星云湖“湖泊革命”指挥部督查组牵头,联合其他工作组开展监督检查42次。组织开展好中央和省级巡视督察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和验收工作。开展重点流域乡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完成江城北门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完成东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施工设计。

  三、下步工作打算

  江川区委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省委召开的玉溪“三湖”保护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坚决扛稳星云湖保护治理的政治责任,坚决把市委机动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落细落实,坚决打赢星云湖保护治理攻坚战,保持星云湖水质稳定向好态势。

  (一)坚持“巩固和提升”,把整改行动转化为政治自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担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抓紧抓实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基本完成整改问题,将整改工作细化为一项项的具体任务,紧盯不放,一个一个销号,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突出“完善和发展”,把制度建设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对星云湖保护治理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排查,继续坚持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垃圾、改善湖泊水生态的“三治一改善”举措,认真总结分析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将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不断提升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三)突出“纪律和规矩”,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转化为威信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实落细。把星云湖保护治理作为检验干部立场、品质、能力、意志的“试金石”,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追责问责力度,以星云湖保护治理的工作成效检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7—8011419;地址:玉溪市江川区星云街道浪广路35号区委督查室;电子邮箱:jcxwdcs@163.com。

  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

  2023年3月17日